2025年度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9人)
根据工作需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即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9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社会在职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年龄要求详见具体岗位表。
(三)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政策要求。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供销合作事业,具有为农服务情怀。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其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的,需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京外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岗位条件,综合研判应聘人员能否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202)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17:00止。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按照客观、公正、及时的要求进行,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5: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招聘或取消招聘。对于取消的岗位,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补充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应聘人员需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单位对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发送笔试确认通知,要求进行笔试确认,未完成笔试确认,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已确认参加笔试,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将视情记入诚信档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
(四)面试。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适时组织,以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由高到低为序,分岗位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数组织考试,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可直接进行面试,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30%权重计入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组织笔试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负责。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相关招聘单位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后续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官网和报考系统,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三)报考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招聘岗位条件及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监督电话:010-6605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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